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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技校招生新政策

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委员会日前公布了新制定的政策,放宽对招生对象的学历、年龄、地域等限制,由各类技校按规定自主决定招生地点、招生对象。 
为扩大高级技校的招生规模,培养大专层次的高级实用技能人才,新政策要求各高级技校采取推荐、考核相结合办法,鼓励技工学校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入高级班;把高级与中级学制相结合,实行"3+2"或"5年一贯制"的灵活学制,完成高级班的学业;对持有中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考直接插班学习,按规定完成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准予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校可以跨省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新政策还规定,凡属劳动预备制招生对象,可以就近免试登记入学;对参加一年以上培训经考核合格的劳动预备制学员直接转为技校学生,学习期限连续计算,学习期满,考试鉴定合格者,发给"双证";各地要选择一批学校承担智力扶贫任务,有条件的技校还可以与西部各省联系招生,为国家开发西部培养人才。  考生将与家长一同通过这次技校开放月活动,直接参观学校环境,了解学校办学实力和管理,咨询学校有关收费、专业门类就业前景及相关政策等。
广东省技校招生新政策 
学历: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毕业、结业生
年龄:年龄不限 
地域:省内及外省具初、高中毕业同等学历的劳务人员 
招生点:各技工学校可自行设立市外招生点